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为全面掌握本市农村住房结构安全现状,消除全市农村危险住房,从今天起,本市通过深入村镇上门入户排查,对全市农村普通家庭住房结构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摸底,下月底前建立全市农村危险住房存量台账。
本次排查的农村住房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范围内的农民自有住房。此外,已纳入本市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存量台账的住房不再参与本次排查摸底,仍继续执行本市关于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相关政策。
从今天起到9月底,本市农村危险住房排查摸底分村级排查、乡镇复核、区级组织鉴定三个步骤。村级组织设立农村危险住房调查员,聘请具有经验的村镇建筑工匠担任,同步鼓励村民自查,对于村民自查认为自有房屋为危险住房的,村组织可安排优先对其进行排查。乡镇危房调查员对村级排查结果进行全面性、准确性复核,重点对房龄超过30年的,砖土结构和泥浆砌筑的砖木结构房屋进行现场复核。同时,认真分析、梳理村级排查结果,结合复核情况,按照房屋危险等级分类建立乡镇一级的农村危险住房档案,并形成C、D级疑似危房清单。对C、D级疑似危房清单或农民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由各区政府组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按照相关技术导则,进行鉴定并确定危险性等级,鉴定为C、D级的纳入农村危险住房存量台账。
据介绍,这次排查实行挂牌制度。对鉴定为C、D级的危房,一律由乡镇政府设立标牌,予以警示标识;一律向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发出《危险房屋督促解危通知书》;一律不得买卖出租。乡镇政府对鉴定为C、D级的危房实施动态监测。(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