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日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华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秦岭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天津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天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秦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秦岭,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秦岭利用担任华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