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名驾驶人饮酒驾车,自以为没带驾驶证能逃避处罚,结果执勤交警使用人脸识别系统,5秒钟就确定了其身份信息。
8月20日晚,交警和平支队和平路大队在福安大街沿线设置点位,开展专项整治酒驾交通违法夜检行动。22时36分许,一辆号牌为津RYG×××的黑色宝马小轿车沿福安大街由东向西行驶,由于该车行车轨迹异常,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对该车依法进行拦检。该车驾驶人曹某某口中酒气浓重,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验,显示曹某某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53.4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
在进一步的核查中,曹某某称自己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执勤交警立即使用警务通,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对曹某某进行身份查询,调出了曹某某驾驶证等相关信息,确认了其身份。
最终,在确定曹某某相关身份信息无误后,交警和平支队和平路大队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8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