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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该撤不撤引发拥堵 驾驶人各罚200元

时间:2019-09-03

天津北方网讯: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后,应该迅速自行撤离现场,到交通事故快处中心完成包括车辆定损、保险理赔等在内的所有处理流程,非常方便快捷。而在交警到场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这类车损交通事故中,很多驾驶人因不自行撤离现场引发交通堵塞被罚款200元,同时,引发该起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一并被交警依法处罚。

事故车不快撤交警到场处罚

8月28日上午9时46分许,中石油桥两辆SUV小客车发生追尾事故,黑色小客车右前部和白色小客车左后部受损。这本是一起平常的“小事故”,且事故情况清晰明了,但两辆车长时间“霸道”,快速路车流量极大,迅速导致后方严重压车。交警赶到现场后询问得知,双方驾驶人对交通事故责任并没有异议,在后方行驶的黑色小客车负全责,只是双方担心没有交警和保险员同时到场“断案”,会对后续赔偿有影响。尽管交警到场后进行了劝说,两人还是坚持要等保险员到现场定损。随后,交警依法向双方驾驶人分别开出罚款200元的“罚单”。同时,黑色小客车驾驶人因驾驶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交通违法行为引发该起事故,被处罚款100元。“这样的小事故完全符合快速处理程序,双方驾驶人应尽快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交警表示。

据公安交管部门介绍,上述造成道路不畅的都是“小事故”,但双方当事人均违反了法律规定,该撤不撤,既耽误了自己时间,又引发堵塞严重影响了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依法均会受到相应处罚。

交管施策解决“事故堵车”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警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并处罚。

在交警河西支队辖区,今年以来,截至8月底,位于河西区的两家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分中心即解决车损交通事故1.1万余起,交通事故当事人报警,交警到场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车损交通事故仅3000余起。通过事故快处中心处理交通事故,一般都能在1小时内解决完成,且快处中心可以受理全市范围的事故,不受事故发案区域限制。(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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