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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净化金街出行环境 查获2辆“炸街”摩托车

时间:2019-10-22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市公安交管部门接到市民举报称,近期有二轮摩托车深夜在金街违法骑行,“炸街”扰民的同时还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交警和平支队立即联系公安和平分局组成联合专案组,调取金街步行街周边卡口及路段的视频监控,摸清违法二轮摩托车出行时间等规律,确定了治理方案。10月12日凌晨,交警和平支队泰安道大队与属地金街治安派出所联合,出动多名警力,在和平路沿线的滨江道交口、哈尔滨道交口、哈密道交口和锦州道交口,以及滨江道沿线的辽宁路交口、兴安支路交口等路口设置治理点位,严查二轮摩托车闯禁行、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0时50分许,一辆号牌为京BJM×××的红色宝马二轮摩托车,沿滨江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兴安支路交口时,被联合行动的民警依法拦检。检查中,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当场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47.6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进一步调查发现,刘某某刚刚将摩托车驾驶证增驾为小型客车驾驶证,目前正在实习期。1时30分许,在和平路与滨江道交口附近,联合行动的民警又成功查获一辆号牌为京BRN×××的二轮摩托车。两名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均因“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此外,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还被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其小客车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中“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规定,公安交管部门还依法注销了刘某某的小客车准驾资格。(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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