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日前下发关于推进民办高校教育收费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推进民办高校教育收费市场化改革,放开民办高校教育收费试点,本市3所民办高校教育收费自主制定。
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天津天狮学院和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学校依据教育培养成本、住宿成本、办学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定。民办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通知要求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学校招生简章、网站、校园公示栏等形式主动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遇有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要及时更新。(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