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
天津北方网讯:一团伙在网上以提供特殊服务为诱饵对男性网友实施诱骗,待男性网友上钩,他们便索要服务费、介绍费、车费,伺机对多名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日前,公安河东分局将涉嫌“仙人跳”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高某某等8人抓获,查破案件28起。
今年3月26日,公安河东分局春华派出所接报110警情,被害人董先生称其在河东区井冈山路一家旅店内与一名女网友相约见面,随即房间内进来一名男子,董先生先后被对方敲诈4100元。
警方分析,这是典型的“仙人跳”案件,并且此案不是一起单纯的刑事案件,而是一个有组织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所为。据此,公安河东分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经专案组侦查发现,主犯李某在互联网上搭建以网聊形式提供特殊服务的一个网络平台,后以雇用“招聘”方式形成了以高某某、姜某某、王某某为骨干分子,贾某某、钱某某、唐某某、李某某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这个团伙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高某某、姜某某、王某某分头在不同时间多次带领“按摩女”唐某某、李某某乘坐由贾某某、钱某某负责接送的车辆来到约定地点见被害人。“按摩女”进入房间后,要求被害人支付嫖资,骨干成员事前、事后多次采取威胁、恐吓言语向被害人提出收取所谓车费、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敲诈的钱款都上缴主犯李某,再由其对敲诈的钱款进行分赃。
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专案组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的隐匿地点,于3月29日,将唐某某及其同伙李某某抓获,随后,顺藤摸瓜,将其他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
经审讯,在“老板”李某的组织策划下,该恶势力犯罪团伙从事有组织的卖淫活动20余起,并以发生性关系索要服务费、介绍费、车费为手段,伺机对多名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数万元。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因涉嫌敲诈勒索、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等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