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13日早上,天津市下起了中雨,在南京路与鞍山道交口,交警和平支队贵州路大队执勤交警在疏导过往车辆的同时,持续严查酒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市民雨天出行安全。8时26分,一辆号牌为津HHP×××的白色丰田小轿车,沿南京路向路口行驶而来。只见该车驾驶人看到前方有交警拦检,放慢车速,与前车拉开了很大一段距离。这种情况在交通早高峰时段显得格外异常,执勤交警立即上前依法对该车进行拦检。
该驾驶人摇下车窗的瞬间,一阵酒气就从驾驶室内飘了出来。交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该驾驶人李某某进行检测,自作聪明的李某某跟交警“耍赖皮”,左右摇头躲闪,就是不配合。在交警教育下,李某某自知无法逃避处罚,才配合交警检测。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当场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37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看着自己的检测结果,李某某说:“我是昨天晚上喝的酒,早上起来还琢磨着驾车出门别中了‘隔夜酒’的招儿。不过又觉得自己都睡了一夜,应该没事儿了,外面又下着雨,估计没有交警‘查酒’,就侥幸驾车上路了。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最终,交管部门依法对李某某处以罚款18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