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又一款电力驱动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7号电单车”在天津登陆。此前,交通部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写明,不鼓励发展电动自行车。网友“@岩妍爱大宝”断言:“看看之前的‘小鹿’就知道‘7号’未来的命运了。”那么这款“电单车”在在津城运行情况如何?昨日记者进行了体验。
昨天上午,记者在手机上下载了“7号电单车”客户端,注册后缴纳了299元押金。记者搜索附近可以骑行的车辆发现,车辆大量集中在南开区、红桥区和和平区,区划界限分明。记者在扫码开锁时发现,客户端会在开锁之前询问目的地,再显示附近的停车点,如果用户不在停车点停车,则需补上最高100元的处罚,如果距离较远则会让用户二次选择,这样灵活地运用电子围栏确实达到了维护交通秩序的目的。不过定点取车、定点还车,这种规定难免损害了共享电单车的灵活性。
记者在河北区狮子林大街附近扫码开启了一辆“7号电单车”后用最低速挡骑行1公里到达位于东北角的停车点,整体操作流程与共享单车相似,收费规则略有不同,按里程收费:小于等于5公里,2元;大于5公里,每超出1公里多收1元,不足1公里不收费。此外,根据用车时长收取超时费,一小时内不收取费用,每超过1小时要收取10元。
价格看起来很实惠,停车点也停放了40余辆车,但记者在早高峰时段观察了30分钟,未看到一人扫码用车。(“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