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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夜酒”竟达醉驾标准 胆大男子二次被同一大队查获

时间:2019-10-22

天津北方网讯:晚上喝酒早晨酒未醒就驾车出行,正巧遇到路面执勤交警,被查出“隔夜酒”。在交警对其驾驶证等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时,却发现该男子2月份刚刚因酒驾违法行为被杨柳青大队民警处罚过,8月份刚刚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谁知刚上路没两个月,却因醉驾再次被杨柳青大队民警查获。

10月15日7时29分,公安西青分局交通警察支队杨柳青大队民警正在柳霞路与御河道交口疏导交通,一辆号牌以津L开头小轿车向该路口驶来。民警发现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有明显刹车举动,而且突然并道准备右转驶离,于是上前将该车拦停检查。在车窗打开的一瞬间,民警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于是对驾驶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

经检查,该驾驶人赵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6.7毫克,涉嫌醉驾违法行为。面对民警询问,赵某某称是14日晚上喝的酒,只喝了3两白酒,睡了一觉没想到还能查出酒驾,甚至达到了醉驾标准。随后民警将赵某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赵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6.09毫克,属于醉驾违法行为。

民警在对赵某某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时发现,2月份赵某某曾因酒驾违法行为被杨柳青大队处罚过,而且暂扣驾驶证半年,8月份刚刚重新考取的驾驶证,没想到不到两个月,就因为醉驾再次被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赵某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将移送派出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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