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两名男子专门在饭馆、快餐摊旁边物色“猎物”,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频繁更换汽车制造交通事故,对酒后驾车的司机实施敲诈勒索,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滨海新区公安局深入侦查,连续破获多起专门碰瓷酒驾司机的敲诈勒索案件。
2018年1月16日,滨海新区公安局古林派出所接公安交管部门移送的材料,在某小区门口发生酒驾事故。经进一步讯问,民警发现此案不仅存在酒驾情节,还存在另一方以碰瓷方式向他人敲诈勒索的行为。办案民警发现,滨海新区公安局古林派出所多次接到移交的类似案件,当事人均为在饭店喝酒后,刚一驾车就发生了交通事故。经研判分析、串并案件,民警判定这些酒驾司机应该是在饭店就让人盯上了,并被蓄意制造车祸以敲诈勒索。
为查清全部案情,滨海新区公安局抽调刑侦二大队、古林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班,全力开展案件侦查。经比对同类案情、走访受害人、调阅大量监控视频,专案组发现多起以类似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在收集大量证据后,专案组决定收网,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一举将该团伙两名涉案成员抓获。
经审讯,二人供述,自2017年至2018年间,他们先后在汽车租赁公司租来不同型号车辆,故意与酒驾司机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利用碰瓷方式在滨海新区作案5起、津南区作案1起、东丽区作案1起,共获得赃款30余万元。日前,二人已被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