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日,市发改委发布公告,调整我市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将于11月5日举行。
随公告一同发布的《天津市拟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定价方案》中指出,根据国家和我市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在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前提下,对我市高速公路通行费计费标准和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进行调整。
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工作,根据《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天津市拟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定价方案,公开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