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酒后驾车到车管所处理违法,撞到枪口上的男子还想狡辩,却不料违法行为早被电子监控设备拍了下来。
近日,交警蓟州支队下仓大队民警,按照安排在业务大厅受理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裁决和罚款缴纳业务。当天大约15时许,窗口民警在受理大厅巡视时发现一名办理业务的男子脸部泛红,且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气,遂上前向其询问情况。
当时这名男子张某,先说自己是走路来到业务大厅的,且手中的车辆证件为其朋友所有。但在民警与其进一步攀谈中,张某又表示自己是帮朋友排队,车是朋友的。大队民警将张某带到一旁的办公室让其稍作等候,一边调取了大队门前的监控录像。通过监控视频,民警发现张某当时系独自驾车前往大队,并在停放车辆后径自走入了违法处理大厅。与此同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当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公安交管部门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8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