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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上路有风险:保险额度低 出事难兜底

时间:2017-06-17

  天津北方网讯:如今马路上已经可以看到共享汽车的身影。汽车上路一定要有保险,但记者注意到,一些共享汽车使用者对于所租赁汽车的保险条款并不清楚,部分共享汽车的三者险保额仅为五万元,明显偏低。

  共享汽车上路有风险

  共享汽车的出现丰富了我们的出行方式,降低了出行成本,但是租汽车不比租自行车,汽车上路行驶,驾驶安全、保险保障是不能回避的问题。今年共享汽车初入本市时,一辆共享汽车上路不到半天就发生了交通事故,所幸仅造成车损并没有人员伤亡。市民秦先生向记者表示:“共享汽车在马路上也很常见了,我想其中不少人应该是初学者,可能是拿共享汽车练手。另外,不同于自己家的车,开共享汽车由于不熟悉车况,肯定容易紧张或发生误操作。”记者了解到,目前租赁平台都为共享汽车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部分共享汽车三者险偏低

  在南开区一共享汽车取车点记者看到,车前挡风玻璃上贴有车辆年检和交强险标识。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打算尝试共享汽车,但没有注意车辆上的保险标识也没有阅读保险条款。正准备租车的田女士对记者说:“共享汽车肯定有保险,要是出险了联系共享汽车平台解决,应该不用自己掏钱吧?”记者从一家共享汽车平台了解到,按照用户服务协议,会员下单租车后,如果发生车损事故,需由会员支付300元损失费;另一共享汽车品牌,会员可以购买“不计免赔”服务,在理赔范围内会员不需承担1500元以下的车辆维修费用;还有的共享汽车品牌规定,用户驾车出险后,应先行垫付费用,30日后可将保险金打入会员指定账户。以上属于车损险理赔,而涉及人伤的三者险,记者注意到,部分平台提供的三者险保额仅为5万元。本市汽车保险行业人士告诉记者,5万元的三者险明显不足,本市三者险投保金额普遍在30万到100万之间。根据近年来人伤事故赔偿情况看,私家车投保70万元以上三者险保额才比较充足。

  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提高共享汽车的保险保障,要求共享平台加大保险投入,这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有的共享汽车出险后,平台要求用户支付相当于定损金额10%的资金作为次年车辆保险上浮费,这相当于提高了用车成本。”因此,共享汽车保险问题,还需更为妥善的解决方式。(“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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