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时值年末,又到了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期。昨天,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电信诈骗案件的审理情况。如今的电信网络诈骗,已形成了恶意注册、引流、诈骗、洗钱等不同环节勾连配合的完整链条。2019年,二中院共受理电信诈骗案件10件,作案手段多为通过虚假炒汇平台骗取被害人钱款。
虚构交易信息
由于网络购物和网络支付的普及,通过虚构网络交易信息进行诈骗日益普遍,最为高发的诈骗类型。“90后”是网络用户的主力军,同时也因社会经历有限,对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不足,而成为被骗概率最高的群体。
“杀猪盘”是一种新近兴起的东南亚博彩骗局,以婚恋交友为幌子,诱骗受害者进入赌博平台或虚假投资平台进行投资诈骗。被骗的一方叫“猪仔”,建立恋爱关系的过程叫“养猪”,最后进行诈骗叫“杀猪”。
此外,新型技术的发展也逐渐被不法分子利用,比如在电信网络诈骗实施过程中,人工智能开始被用于群聊群控场景,诈骗行为人通过制作聊天机器人程序,配合人工操作,将被害人引入迷局。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覆盖,以转发分享为代表的网络裂变传播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营销策略。这一营销方式也被诈骗行为人所利用,通过“免费送”等手段,诱骗受害人转发分享带有诈骗链接或二维码的内容,影响恶劣。
犯罪典型手段
不法分子假冒公安、检察官或者法官,以涉嫌各种违法犯罪为借口,要求受害人自证清白,协助核查资金账户或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骗子为了体现真实性,甚至还会制作带有受害人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虚假通缉令,以达到操控受害人的目的。
通过在相亲网站或者普通社交软件结识受害人,在加为好友后,对被害人进行不间断的嘘寒问暖以获取好感,一旦两人发展成为恋人关系,便以知晓某赌博网站漏洞,可以稳赚不赔,诱惑被害人参与网络赌博、购买彩票、网上投资等骗取钱款。近期多发的“杀猪盘”就属于此类诈骗。
此外,还有兼职刷单类诈骗、代办信用卡诈骗、荐股投资类诈骗、 “助考”类诈骗、打卡App诈骗等。
案例一:旧币难集骗子捣鬼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10日间,被告人夏某、邱某、彭某等人,使用周某制作的“天艺玉石”“百亿收藏”“鸿文收藏”“鸿业收藏”“兴鸿收藏”“兴日收藏”等网站,雇用被告人王某等人以集齐虚拟旧币即可获得成倍返利的方式向被害人推荐上述网站。王某等人利用微信添加被害人为好友,谎称在网站集齐一套虚拟旧币可获成倍返利,以此吸引被害人多次购买虚拟旧币。被害人在该网站注册充值后,由夏某、邱某及其雇用的王某等人操作控制网站后台数据,使被害人最终无法集齐“旧币”,以此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截至案发,共有77人上当受骗,诈骗数额共计2667430元。
案例二:虚假炒汇害人不浅
孙某等人以公司形式组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被告人王某等均系该犯罪集团成员。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间,孙某等人通过注册某金融集团、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方式搭建了名为“爱某”和“富某”的虚假炒汇平台。后孙某等人创建了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招募王某为该公司经理。2018年3月至4月,王某参与并组织公司人员编造单身成功人士的虚假身份,通过婚恋网站结识并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诱使被害人在爱某平台或者富某平台上注册账号、转入资金,资金经第三方平台转移至孙某等人控制的银行账户中。孙某等人指使公司业务员以代为操作的名义向被害人索要账户、密码后,由孙某等人对爱某平台、富某平台系统后台进行人为调控或者使用被害人的账户多次进行恶意交易,造成被害人资金亏损。通过上述方式,被告人王某等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20余万元。
法官提醒,社会公众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注重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应对个人信息收集保持警惕,同时还要懂得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