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夜检行动中查获一名酒驾男子,令交警吃惊的是,男子右手处装的竟是假肢,男子并没有申领到驾驶证。
日前,王串场大队交警在靖江桥周边道路开展酒驾交通违法治理时,一辆黄色东风牌小客车驾驶人看到执勤交警时,突然减速停车。发现异常后,现场交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拦检。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魏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
在后续调查中,魏某某表现得更加反常,他不仅对酒精呼气检测数值不置可否,而且也不能向交警出示驾驶证,并提出了进行抽血检测的要求。交警随后将魏某某带至医院,但抽血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却让在场的交警大吃一惊,因为魏某某的右手装的竟然是假肢。
根据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具备的肢体条件中,对上肢的要求是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很明显,魏某某的身体状况不具备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进一步调查也印证了交警判断,魏某某确实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而最终的血液酒精检测鉴定结果也显示,魏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6.2毫克,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12月9日,交警河北支队依法对魏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无证驾驶”两项交通违法合并处以罚款2800元、行政拘留15日。(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