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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特别提示 1月31日至2月2日立案开庭全部延期

时间:2020-02-16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报

天津北方网讯: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特别提示,根据国务院延长春节假期的安排,天津市各级法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立案、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信访等工作一律予以延期,具体时间各法院、各部门自行全面摸排、统计、核对后及时通知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上班后,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由于身体不适、隔离观察或接受治疗以及交通不便等原因,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延期。建议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尽量通过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在线保全中心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在线开展立案、财产保全、缴费、阅卷、调解等诉讼活动。不便网上立案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可以选择邮寄立案,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如果确需到法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或参与诉讼活动,请自觉佩戴口罩,配合法院做好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

此外,本市各基层法院也相继发布通知、指引、公告等,及时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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