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持续深化本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从即日起,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采取陆续增设电子警察、现有电子警察系统增设此项违法摄录功能、执勤交警同步现场查处方式,加大对此类违法治理力度。
交管部门表示,道路上的斑马线,是行人过街的安全线、生命线,对指示车辆、行人在街道上有秩序的行进和停止,对减少交通事故和保护行人人身安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目前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的行为还比较普遍,在斑马线前争道抢行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行人过街的安全。此次集中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交管部门将通过路面警力加大查处力度,增设电子警察摄录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引导驾驶人逐渐形成礼让行人、文明驾车的习惯。
目前,本市已设置6处电子警察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进行摄录。6处点位分别是:张自忠路津门公寓门前人行横道处、张自忠路儿童图书馆门前人行横道处、北马路与城厢东路交口以西120米人行横道处、友谊北路与桃园村大街交口人行横道处、胜利路与民主道交口和海河东路海津大桥西侧450米处滨河新苑后门人行横道处。近期,交管部门还将陆续增设、完善100处摄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配合路面现场治理。每天还设置60处专项治理点位进行现场查处,加大对此类违法的管控。
[提示]
遇行人过斑马线
驾驶人应停车让行
交管部门提示,行车遇到斑马线的时候要提前减速,如果斑马线是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那么无论是行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必须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情况下,驾驶人首先要减速,观察情况确认安全的时候行驶,如果遇到行人正在过斑马线,驾驶人应当停车让行。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也要注意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有信号灯时特别应注意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路段,应当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如果“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按照规定将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如果行人不按规定通行,发生违法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津云”―北方网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