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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第二十六批典型案例

时间:2020-02-25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报

天津北方网讯:1.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仲景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二门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共计销售涉案口罩100包。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仲景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二门店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

2.西青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仙鹤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在疫情发生后,屡次抬高价格销售“亮健”等7款口罩和“蓝月亮”等8款消毒液,上述商品的销售价格在购进价格的1.7倍至17.5倍之间,共计销售高价口罩163包、消毒液582瓶。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仙鹤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093.7元和罚款27421.65元的行政处罚。(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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