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发布关于敦促中投全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公司、海滨街分公司相关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全额退缴非法所得、投资人及时报案的公告。
全文如下
警方通告
2020年3月18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依法分别对中投全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正在对该案件进行大量取证工作及证据收集。2020年3月23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第一次发布公告,要求所有参与中投全球投资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查取证。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投资人及相关业务人员不配合警方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再次重申: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非法集资案件有关规定,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上报已取证数据。至2020年9月30日之前,因投资人不及时报案、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自身原因导致资产处置过程中未被纳入退赔范围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为便于公安机关查明案情,确保案件侦办工作有序开展,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请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永明路36-11号、海滨街道团结西路222号1层营业网点处投资的投资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投资转账时使用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协议、收款收据、返利凭证复印件及转账流水(POS小票)等资料,到滨海新区公安经侦支队四大队(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八道与中环东路交口原中心大道派出所)或滨海新区公安局古林派出所、滨海新区公安局海滨派出所(已报案者不需再次报案、已接到电话通知者到原电话通知单位进行取证),积极配合民警制作报案笔录,登记填写真实信息,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自立案以来,我局对涉案的主要嫌疑人杨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将对涉案的其他嫌疑人依法进行打击。目前案件正在进行紧张侦办。
我局敦促中投全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分公司相关涉案人员,特别是参与非法集资行为的全体业务员、主管、总监等其他重要岗位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全额退缴提成等非法所得。及时退缴非法所得款项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不及时退缴上述涉案款的,将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投案和退缴提成等非法所得期限为2020年10月31日前。以上人员到滨海新区公安经侦支队四大队(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八道与中环东路交口原中心大道派出所)。
请投资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不传谣、不信谣。公安机关将依法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现场接待时间:每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进行统一答复,工作日随时接待群众咨询。
联系人:胡警官朱警官
联系电话:18812683427、17822322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