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中考结束后,家庭聚餐庆祝当然是高兴的事。然而,滨海新区一名考生家长却在把酒言欢后违法驾车上路,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更给孩子做了“坏榜样”。
7月19日20时30分许,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港南大队交警在光明大道沿线开展交通违法夜检行动时发现一辆红色小客车行驶状态异常,立即进行拦检。经检测,该车驾驶人王某当时血液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47.6毫克,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王某向交警解释说,他的儿子当天刚参加完中考,考试结束后,一家人都感到如释重负。为好好庆祝一番,当晚他携家人与另两名考生的家庭成员一同聚餐。王某表示,席间盛情难却,他端起了酒杯。几瓶啤酒下肚后,王某又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车上还载着妻儿。中考结束,本该与孩子、家人共享轻松假期,被交警查处后,王某成了孩子的“反面教材”,深感后悔。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王某依法被处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