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本市一家公司机房管理员在写字楼机房内堆放杂物引起火灾,其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被公安和平分局行政拘留15日。
近日,和平区南京路世纪都会写字楼15层一家公司机房起火。接到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在随后的火灾调查中发现,该公司机房未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且机房管理员孙某擅自将大量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堆放在机房内,导致起火后迅速蔓延成灾。
依据规定,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顶格处罚。同时,针对孙某在机房内堆放杂物的行为,支队将案件移交至属地公安和平分局五大道派出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