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不久前,备受网友关注的“广东惠州市男子耗时7个月无法证明‘我爸是我爸’”一事,终于有了结果。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发布通报,认定惠州市惠阳区公证机构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
我们不妨梳理一下事情的经过。惠州市的陈先生要取父亲生前存在银行的7万余元存款,银行需要公证机构出具继承权证明书;公证机构则要公安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称这属于公安部确定的不再出具的18种证明之一;随后公证机构又提出可以让居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但居委会提出依据民政部有关规定,也不予开具——于是陷入了“死循环”。
对此,公众普遍认为问题的症结出在公证机构。但正如一位网友说,“在踢皮球的圈子里,没有哪一脚是无辜的”。表面上看,问题卡在了公证机构,因为他们“认死理儿”要求办理者提供证明。但当地派出所和居委会,不也是一样“认死理儿”,认准上级“不予开具”的规定而让百姓白白奔波吗?如果其中任何一个部门能够把服务百姓、方便百姓放在首位,那么事情也不会拖了7个月而没有结果。
怎么才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既要“量力而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规范,不越权、不逾矩;更要“尽力而为”——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全力满足百姓的需求。就拿陈先生这事来说,其实类似的情况此前也曾出现。翻看新闻不难发现,有的部门往往会“便宜行事”,在开具证明的同时提出意见,如写着“勿让老百姓多跑腿”“多为老百姓办实事”等字样,既让百姓尽快办成事,也斥责了索要证明单位的官僚作风,被网友“怒赞”。
保护群众利益是最大的道理。只要把人民利益时刻放在首位,在强调作风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畅通信息渠道,群众办事就不再难。(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