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名女子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厕所产子后,竟弃子离开。日前,法院以遗弃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6年3月,被告人周某在京沪高速某服务区的卫生间内产下一名男婴,并将该名男婴遗弃在卫生间内离开。服务区工作人员发现后报警,民警和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在服务区工作人员和好心人的帮助下立即将孩子送往医院。经过治疗孩子恢复良好,也未有生理缺陷,于是孩子被安全送到市儿童福利院临时代养。后被告人周某在丈夫的陪同下投案自首,并将该名男婴自天津市儿童福利院接回家中抚养。法院认为周某遗弃其所生婴儿,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津云”―北方网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