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助力企业渡过难关,促进营商环境改善,市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文件,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平均降低2.59分。
为确保输配电价政策落实,并与输配电价核定相衔接,此次对大工业不同电压等级电价实施不同的降价幅度,具体是:不满1千伏电度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1.32分;1―10千伏降低1.32分;35千伏降低2.32分;110千伏降低3.32分;220千伏降低4.31分。初步测算,全年可降低大工业用电成本10.74亿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