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天津滨海新区教体局发布《滨海新区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转学登记通知(初中)》,明确了转学登记时间、所需材料等事项。同时《通知》提示,部分学校因学位趋于饱和,不接收转入。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4]8号)文件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初中教育实际,现将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中转学要求通知如下:
转学对象
要求转入塘沽、汉沽、大港、油田的七、八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
登记审核时间
2021年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登记审核地点
在指定学校登记
转学学生登记地点
审核材料提交
(一)滨海新区户口(含蓝印)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二)滨海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学生户口本(法定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本上);
3.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的务工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4.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合法居所证明(房本、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注意事项
(一)请转学登记家长(仅限一位法定监护人)在指定时间持上述佐证材料和当日健康码绿码,严格遵照学校防疫要求,进入学校指定地点审核材料。凡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学生应严格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人员流动。学校对于届时就读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不做接待、暂不办理转学,家长可电话联系学校线上发送佐证材料照片后再做下一步安排。如有瞒报、谎报个人就学经历和行踪等情况,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新区教体局将联合新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申请转入滨海新区其他区域的学生,请咨询相对应的教育部门,具体联系电话如下:泰达街(开发区):25203121保税区:84905055高新区:84806258生态城:67289022东疆港:25601294
(四)特别提示:因疫情原因且为方便家长就近办理,新区教体局委托局属初中学校进行转学登记审核,由于部分学校学位紧张,登记地点不一定为接收学校。如家长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接受新区教体局下一步统筹安置。望各位家长知悉。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滨海新区教体局中学教育室。
这些学校不接收转入
关于滨海新区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中转学工作的提示
各位家长:
近年来,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大量海河英才、积分落户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选择到滨海新区工作生活。2020年,新区初中阶段累计接收转入学生1500余人,部分学校学位趋于饱和。根据滨海新区教育资源现状,现就本学期转学工作做如下提示:
一、塘沽一中、塘沽二中、塘沽五中、塘沽六中、塘沽十四中、塘沽新港中学、塘沽育才学校、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各年级,塘沽十一中八年级、塘沽七中八年级、大港二中八年级、大港十中八年级,不接收转入(现八年级即2019级)。
二、如上述相关片区家长坚持要求本学期转入,我局将协调全区公办学校剩余学位资源予以接收,望各位家长周知。
三、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细则》,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