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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创新滨海新区民用建筑规划设计征求意见 让城市建筑层次造型更丰富

时间:2021-01-10

天津北方网讯:从市规划资源局获悉,本市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滨海新区民用建筑规划设计创新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轨道站点周边土地混合利用开发;滨海、滨河以及重要城市开敞空间的建筑设计创新、城市更新去架空设计等给出指导意见,丰富城市建筑层次和造型,提升环境体验,建设创新宜居滨城。

据介绍,以往建筑规范要求极其严格,在建筑立面色彩、城市风貌、节能环保、偷面积等钻空档的行为管控严厉,虽然杜绝了很多问题,但是也造成了建筑千篇一律、四平八稳的现状。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本市鼓励滨海新区建筑设计创新,位于滨河、滨海及大型水面、生态景观轴线、城市公园、大型市民广场等其他重要城市开敞空间的民用建筑,通过设置错层、退台等方式设置露台,改善采光和通风条件,优化室外活动空间,丰富城市建筑层次和造型,提升环境体验。露台应结合建筑的公共部位设置,不得为单套住宅设置。鼓励营造丰富、美观的建筑第五立面,通过坡屋顶、露台等设计方法,形成灵活多样的建筑形态。

同时,倡导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空间发展模式,围绕轨道交通站点集聚城市功能,适度提高站点周边土地开发强度,地上地下整体开发,打造紧凑集约、运行高效的城市发展格局。允许滨海新区轨道站点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的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混合开发利用。位于自海河沿线规划绿地城市侧边线起200米范围的开发项目、划定的城市更新区内建设项目以及地铁上盖开发项目,允许和鼓励通过设置架空平台,营造有利于激发交流互动的场所、具有活力和创新精神的场所、具有参与性和开放共享精神的场所,塑造亲河临水的城市空间,推动城市更新和地铁站点综合开发。

此外,鼓励滨海新区民用建筑采取自然采光与通风的方式提高建筑品质。民用地下空间宜采用下沉庭院、天井等方式增加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地下建筑空间及结构不得逾越项目用地红线。(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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