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津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日前妥善执结一起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案件。
据了解,申请人赵某系安徽省来津务工人员,2019年10月到被执行人饭店打工,从事厨师职业。近期,因经营不善,该饭店停业,经营者失联,赵某的工资被拖欠。后赵某通过津南区劳动仲裁主张被执行人偿还8000元工资,得到仲裁裁决的支持。但因其打工的饭店已经关门,且无法与经营者联系,2020年10月,赵某向津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办理初期,承办法官前往饭店经营地、经营者户籍登记住所、村委会及镇政府了解情况,多次寻人未果。在确认被执行人名下确无可供执行财产后,依法冻结了其名下银行账户,采取限制消费等执行措施。由于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联系方式均无人接听,本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随后,承办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父母家中谈话,最终被执行人父母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使用的微信号。通过微信联系,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进行释法工作,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法官经与被执行人沟通得知,其经营的饭店资金链断裂,现正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经济来源偿还欠款。综合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及还款态度,申请人表示,同意被执行人分期给付履行涉案款项。
近日,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在津南法院沟通偿还工资方案,最终确定了长期和解还款方案,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人履行部分欠付工资。(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