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西青区检察院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制度,2020年不起诉案件为138件。西青区检察院同时针对这些被不起诉人展开全方位帮扶,帮助他们反省错误,回归正常生活。
相对不起诉不等于一放了之
“当初我因为一时糊涂触犯了法律,检察官叔叔没有放弃我。通过最近半年的学习和志愿服务,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考察教育期过后,我也会继续好好学习,不辜负您们对我的良苦用心。”春节将至,西青区检察院检察官王广峰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息,这是半年前被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小陈发来的。经过6个月的相对不起诉考察教育期,当初沉默寡言的小陈说起自己这段时间的收获,变得开朗又自信。
小陈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当时不慎将自己的手机摔坏,又不忍心向平日节衣缩食供自己上学的父母要钱买新手机,一时糊涂在网吧“顺手牵羊”偷了别人的手机。到案后,小陈多次向检察官表达了懊悔之情,且一直心存顾虑,担心会影响他今后的人生。办案检察官王广峰积极对小陈展开释法说理,在他的帮助下,小陈慢慢放下了心里的包袱,积极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考虑到小陈的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赔偿、初犯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且其系在校学生,西青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制定了后续考察教育计划,预防其再次犯罪。
无论犯罪嫌疑人面临着什么样的生活窘境,但其终究是触犯了法律的底线。面对“被不起诉人缺乏后续的监管措施,易产生犯罪成本太低的错误认识,对社会带来潜在隐患”的问题,西青区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试行对相对被不起诉人进行帮教管理,消除相对不起诉案件中被不起诉人的社会管理盲区,重点关注被不起诉人的帮教、回归和后续管理工作,相对不起诉不等于一放了之,这只是一系列帮教工作的一个开始。
量身订制进行“个性”帮扶
针对被不起诉人的不同情况,西青区检察院结合其家庭、社会关系、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等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考察管理方案和措施。例如,面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不起诉人,检察机关会在后续的考察教育中,安排交通志愿服务、推送交通安全宣传片、学习交通法规等教育方案,让此类被不起诉人体验交通管理的不易及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为了实现“个性”帮扶,西青区检察院为被不起诉人建立了专门的台账和考察管理档案,实行一人一档,通过面对面、公众号推送资料、语音视频通话等方式,与被不起诉人建立联系,定期向其发送法治宣传材料,开展心理辅导,如实、完整、及时地反映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考察教育的过程、效果等情况。
“在这经常看到双方因为一点误会闹得都不愉快,调解的时候也会想到我自己以前的行为,真是感觉很惭愧。”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被不起诉人杜某在参加社区调解志愿服务时说。从杜某的个人考察管理档案中可以看出,通过学习、实践和亲身感受,原先法治观念淡薄的杜某如今已经学会了换位思考、自觉守法,在思想和行为上都有了明显的转变。
公益服务助力更好回归
在进行法治教育的同时,检察机关还联合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使被不起诉人进一步认清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以更加积极的心态投入今后的生活、工作。
在一次普法进社区活动中,社区居委会的刘主任告诉检察官,之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不起诉人李某现在不仅深刻认识到了酒驾的危害,还经常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成了社区里的“文明劝导员”,而且每当听说有人要参加聚会时都会主动劝人“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截至目前,西青区检察院已对82名被不起诉人开展考察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