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两赌徒为在赌博中稳赢不输,使用作弊手机和扑克牌操纵赌博结果,骗取他人钱财。近日,经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刑罚。
2016年10月,被告人赵某、孙某共同出资,购买了赌博用的作弊设备,包括外表与普通扑克完全相同的作弊扑克;一部外表与普通手机完全相同但可以扫描作弊扑克条形码的手机;两个可以塞进耳朵里的微型耳机。两人在某牌厅与他人玩“诈金花”扑克牌的过程中,使用上述工具,得知对方底牌,共骗取他人人民币5万余元。由于赵某、孙某每次打牌坚持使用他们准备的扑克,这引起了其他人的警觉。两人的骗术被人识破,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经审理,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