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年来,以夏(冬)令营为主要形式的中小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日益活跃。昨日从市教委获悉,市教委下发《中小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对中小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作出规范。
《活动指南》明确规定,举办境外研学旅行要与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安排,具有明确、有益的教育目的和适当、周密的教学内容,把素质教育和体验学习贯穿始终。境外研学旅行的教育教学内容和学习时长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在境外全部行程计划的一半。
境外研学旅行一般应以小学四年级以上年级的学生为主体,组织三年级以下学生参加活动的,举办者应依法特别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境外研学旅行的活动时间和地点应事先进行合理规划,一般小学生不宜超过3周,中学生不宜超过6周。每次活动安排不宜超过2个国家,每个国家的参访城市不宜超过4个。除非特别需要,不宜组织跨国多地的境外研学旅行。
举办者要为赴境外研学旅行团组配备随团带队教师,并指定1名带队教师为领队。团组的带队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学生年龄结构偏小的团组,需酌情增派带队教师。举办者应在出行前培训带队教师掌握紧急救险和医学急救知识。
中小学生参加非本校组织的境外研学旅行的,家长应当告知学校。一个学校有超过5名学生参加同一个境外研学旅行的,学校应告知主管部门。(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