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本市1月份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的醉驾(数值)、超速(百分比)前十名名单已经出炉。醉驾、超速前十的车辆均为小型客车。
排名首位的“醉酒司机”血液酒精含量达660mg/100ml,为醉驾标准(80mg/100ml)8倍还多。超速违法中,首位驾驶人在限速120km/h的高速公路上车速达到157km/h,超速30.8%。截至目前,榜单中涉及的醉驾、超速违法行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醉驾司机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1月12日20时40分许,交警红桥支队西青道大队,在快速路青云桥南向西匝道出口处设置检查点位,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在拦检一辆号牌为“津F???66”的小客车时,发现车辆驾驶人刘某涉嫌酒驾。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及相关部门鉴定,刘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660毫克,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1月27日,刘某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移交公安红桥分局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目前,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建立了长效化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机制,在定期开展全市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各交警支队每天均会开展区域午检、夜检、夜后检行动,通过开展“全天候、全区域、全覆盖”的常态化治理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超速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