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日前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联合编制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经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实施。
此举旨在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防护功能,提升全市应急避险能力,以应对地震等自然灾害为主,适当兼顾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科学合理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满足灾时避难需求,保障市民生命安全。据了解,该标准与应急避难场所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协调一致,结合天津市实际,对避难场所选址和设施设置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推进我市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