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春运以来,全市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执法部门对大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严查严治行动。1月28日至2月24日,本市查处超限、超载车辆424辆,其中包括“百吨王”52辆,卸载货物1.02万吨。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对其中涉及的8辆货运车辆吊销、注销车辆营运证,对31家道路运输企业作为严重违法失信责任主体,依法实施企业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
2月18日晚,公安东丽分局交警支队联合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围绕辖区道路交通违法特点,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设置点位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共查处7辆总重量均在120吨以上的超限超载大货车。此外,公安西青分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也在春运期间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一次查获5辆严重超载的大货车,对5名驾驶人分别予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要求其将超载货物进行卸货转运。
在联合治理行动中,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对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经检测确认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在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后,公安交管部门对违法驾驶人实施处罚记分,同时将有关违法信息抄送运管部门,严格实施“一超四罚”,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还将被纳入征信记录。联合执法人员将持续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重点道路设置货车查控点位,重点对车厢栏板、弹簧板、悬浮轴、可伸缩结构、外廓尺寸等改装情况进行检查,对非法改装货车,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对当场无法整改的,在做出处罚后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