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鼓励创作更多更好消费维权新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3月1日至15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首次联合天津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开展2020年度“天津市消费维权好新闻”评选活动,10件新闻作品榜上有名。
在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中,新闻工作者的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助推力量。多年来,全市各级新闻媒体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发表了大量有价值、有深度、有影响的消费维权新闻作品。此次评选活动中,经过各级新闻单位初评报送、活动评选小组评议,《重罚!天津查处首起哄抬价格案例》等10件作品获评2020年度“天津市消费维权好新闻”。
据悉,自今年开始,我市每年都将在“3・15”期间开展“天津市消费维权好新闻”评选活动。(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