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保险消费提示:消费者不要轻信不法分子假借“代理维权退保”或“保险退旧买新”的虚假宣传,轻率退保,以免事后追悔莫及。
市保险行业协会指出,按照规定,保单犹豫期过后,如投保人解除合同,按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或扣除一定金额的手续费。通常投保时间越短保单的现金价值越少。二是再投保时交费标准很可能提高。如果赶巧了,还可能形成保障空白出险不能获赔。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机构和个人以“代理维权退保”“保险退旧买新”的名义,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发布信息,称可帮助保险消费者全额退保。要求保险消费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家庭住址、照片、联系方式等个人重要资料,向保险消费者收取“咨询费”、“手续费”。诱导保险消费者虚构事实,伪造证据资料,以消费者的名义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之前代理退保机构或个人将客户电话变更为退保机构联系人电话,造成公司无法与保单持有人直接联系,使消费者失去对后续事态的控制。
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指出,这种所谓的代理退保除了前面说的损害外,还有几个风险:一是个人信息泄露。二是“高收益”虚假承诺骗局。三是法律风险。(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