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员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实施七项举措,对公务员录用、监督、考核等进行了严格规定,规范公务员依法履职,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据了解,本市将从严规范录用监督,严把公务员入口关,强化和规范公务员录用程序,坚决杜绝和防止“带病”进入公务员队伍。畅通社会、考生、招录机关等各方面监督渠道,严厉查处公务员考录违纪违规行为。从严规范职位监督,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实施管理,不得在登记过程中弄虚作假。
公务员辞职、辞退也要加强管理,本市要求严格公务员辞职、辞退管理,按照法定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得在办理过程中徇私舞弊。从严规范考核监督,落实考核备案制度,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做到任务到人、目标到岗、责任到位,每月追踪问效,每季督查通报。从严规范教育监督,切实把教育培训作为深化公务员管理监督、加强公务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着力增强公务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此外,本市要求依法处理申诉,健全各级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依法处理公务员申诉案件,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畅通监督渠道,规范来信来访工作受理流程,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打造全覆盖的群众监督网络。严格执纪问责,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纪律惩戒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务员法律法规、工作作风、履职行为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责问责。(“津云”―北方网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