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立项制定的《K12在线教育服务与评价(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可通过登录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内容,并发表意见建议。
近年来在线教育用户群体规模处于较为庞大且稳定的状态。但与此同时,在线教育机构出现了收费参差不齐、退款困难、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诸多乱象。为了规范K12在线教育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立项制定的《K12在线教育服务与评价》团体标准,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了确保《K12在线教育服务与评价》团体标准接地气、顺民意,现广泛征求对在线教育市场准入门槛、课程研发、产品技术、外教、课程服务及消费者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作为团体标准修改完善的重要参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