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将其作为引导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总纲领、推动执法制度机制创新的总抓手,指导各地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其中,天津两项做法上榜。
一是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的计划性和规范性。天津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与专项行动、正面清单制度有机结合,实现一次执法,全面查清。宁夏银川印发《银川市生态环境系统涉企执法备案管理办法》,加强现场执法的计划协调,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山东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现场工作规程和操作手册,明确标准化执法流程和要点。北京按照行业类别编写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检查指南,梳理更新移动执法系统执法清单,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执法。
二是进一步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江苏印发《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办法(试行)》,内蒙古、贵州等建立“监控平台巡查、市县核查、省级督查”监管机制,广西结合辖区地形特点充分发挥无人机的“空中侦查兵”作用,推动非现场监管模式逐步走向制度化。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江苏创建“环保脸谱”管理系统,浙江杭州开展“环保码”试点工作,对企业进行直观分级评价并综合大数据及时推送问题预警和违法线索,推动分类监管模式逐步走向智能化。
三是进一步强化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江苏印发《关于加强设区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工作的意见》,四川成都监测站和执法支队联合举办“测管联动协同”大练兵活动,强化监测与执法联动。天津在排污许可专项执法中根据管理部门线上审核提供的问题线索开展现场检查,强化监管与执法联动。上海青浦、江苏吴江和浙江嘉兴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联合执法,青海海东和甘肃兰州开展湟水河、大通河流域联合排查,强化区域执法联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案指南》,强化两法衔接机制。上海引入第三方市场化环保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污染源第三方辅助监管,有效解决基层监管资源及专业技能不足的困扰。
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普法制度。北京多措并举帮助企业解决自主环保验收“痛点”,上海金山区形成“一查二劝三改四罚五公开”的“五步法”,河南通过企业服务日面对面回答企业关于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重点关注,广东佛山推出的“环保伙伴计划”获评佛山市普法依法治理品牌培育项目。
此外,浙江杭州、江苏南通、广西桂林、贵州六盘水、福建泉州、湖北宜昌等地生态环境部门以《指导意见》为指引,利用自动监控、用电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执法等多种监管手段,构建非现场数据关联分析、违法预警到现场执法的完整闭环,通过精准投放执法资源,既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也集中力量打击了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特予表扬。(天津日报记者韩爱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