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本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持续开展,以及《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实施,交管部门除了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外,还依法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市民对“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戴安全头盔”的知晓度、自觉遵从度,都大幅提升。
据统计,在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上,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安全头盔佩戴率目前已达到90%,3月份中心城区未发生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而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情况。环外各区涉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交通死亡事故中,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而造成的驾乘人员死亡的比例,也降至53%。(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