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日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静海区总工会原主席徐金利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静海区总工会原主席徐金利(副局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金利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徐金利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市静海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书记、局长,静海县(区)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