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从10月起,公安机关持续严打整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依法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涉烟花爆竹案件13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7名,收缴烟花爆竹5.7万箱。
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紧盯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易出现违规存放烟花爆竹的重点部位,采取拉网式排查,依法查处捣毁烟花爆竹“黑窝点”;加大路面运输车辆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坚决查处;查深查实每起涉烟花爆竹类案件线索,确保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存在危害公共安全风险、夜间扰民的依法从重处罚。
11月13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对东丽区华明街一场院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烟花爆竹1224箱,并将涉案嫌疑人孙某抓获。经查,孙某在该场院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欲贩卖牟利。目前,孙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月14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西青区某公司门前停放的一辆厢式货车内,查获烟花爆竹1100余箱。经查,王某某雇用货车司机曹某某,将其从外省市购买的烟花爆竹运输回津贩卖。目前,王某某、曹某某已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公安机关提示: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仅扰民、污染环境,而且易给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风险。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不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