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本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效显著。截至目前,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天津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九成以上目标提前达标,国务院纲要评估督导组给予高度评价。下一步,本市将实施包括促进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五大措施,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福祉。
这五大措施包括: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大妇幼卫生保健投入,加快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保持本市妇女儿童健康在全国的领先水平;推进教育均等化,关注流动、农村和弱势群体妇女儿童的教育问题,保障其平等受教育的权利;维护妇女的政治经济权利,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加强妇女儿童民生服务,在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和机场等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2018年要建成100个母婴室并逐步增加;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树立女性与男性、女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理念。
据了解,本市已出台实施百余项惠及妇女儿童的政策措施和民生项目,每年投入近亿元资金长效推进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工作。2016年,妇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3.86岁,高于男性3.95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连续10年保持发达国家水平。同时,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和整体素质显著提高。2016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有效缓解了儿童入园难的问题,教育整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本市加大妇女儿童民生保障力度
保障标准位居全国第一从市妇联获悉,本市持续加大对妇女儿童民生保障力度,对一些困难群体的帮助上,保障标准位居全国第一。
本市建立收入抵扣制度,对子女在学的单亲母亲降低低保申请门槛,最高给予1200元收入抵扣(丧偶1200元、离异800元);建立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制度,在领取低保救助金(860元)基础上增发1560元,保障标准位居全国第一;建立困境家庭儿童生活补贴制度,为低保、低收入家庭儿童每人每月再发放200元补贴。
在全市村(居)委会建立工作机构,设立儿童福利工作专干,引导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在社区开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阵地,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2952处。同时,建立了市、区、街乡镇、村居四级工作网络,在各区建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依托市区两级救助管理机构设立12个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市级1个,区级11个),实现了工作网络全覆盖。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283人,帮助近200名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
妇幼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本市不断加强妇女儿童健康工作,妇儿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本市实施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和“促进计划”,20项政府免费惠民项目深入开展,乳腺癌、宫颈癌、艾滋病、乙肝筛查和妇科疾病等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每年惠及妇女儿童323万人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4%,妇幼健康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显著提高。
在控制出生缺陷方面,本市实施相应控制措施,孕前传染病筛查175万人,产前筛查73万人,新生儿疾病筛查174万人,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本市视力、听力、智力、肢体和精神残疾的儿童明显减少,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全市孕产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连续11年控制在10/10万、6‰和7‰以下,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母婴安全目标得以实现,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