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租赁民主剧场搞经营的市民,在租赁到期和法院判决后拒不腾房,并索要五套房屋和巨额补偿,折合人民币约一亿元。4月6日上午,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强制执行,腾空了被该市民改造的50多间房屋里的物品,民主剧场重归出租人。
天津市民主剧场与赵某某于2005年6月17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将坐落于天津市河北区建国道的民主剧场出租给赵某某。2009年和2010年,河北区法院和一中院均判决赵某某将诉争房屋腾空交给民主剧场。2010年3月,因赵某某未能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民主剧场向河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赵某某强制执行。法官在开展执行工作过程中查明,赵某某无其他居住用房,且无适宜腾房去处,强制执行存在困难。2017年3月,经执行法官现场踏勘,认为民主剧场落实的腾房安置用房基本满足生活居住条件,可以恢复执行。
执行法官在与赵某某多次沟通中了解到,赵某某因个人经营需要,对民主剧场曾经进行投资改造,其认为对民主剧场拥有部分产权,对民主剧场给予的经济补偿存在较高预期,要求补偿一套三室单元住房和四套两室偏单住房,同时按合同约定使用面积给付其每平方米八万元的经济补偿金。赵某某要求的补偿,折合人民币约一个亿。在执行法官对其开展工作期间,赵某某为达拒不腾房目的,多次欲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执行。
4月6日上午,河北区法院出动30余名执行干警、8辆警车和15辆搬家车辆前往涉案房屋所在地。为防止被执行人亲属、社会闲散人员可能出现在现场阻碍和影响执行,法院已提前协调公安、交管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助执行。因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拒不开门,执行干警立即强制开锁进入,并检查现场是否存在危险物品。执行干警按照分工做好财产统计。记录干警记好物品笔录,列出清单。搬家公司在法院统一安排下搬运物品,并运至指定地点存放。经过长达数小时的细致工作,终于腾空了被赵某某改造的50多间房屋的物品,此次腾房强制执行活动圆满结束。
赖房者有三个错误认识
据河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董巍介绍,部分腾房案件被执行人思想上存在三个方面的误区:一是认为占有、使用涉案房屋有利于实现房屋保值增值,面对房屋价格的大幅上涨,自己有权利获取部分利益;二是自己在使用房屋时依个人意愿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腾房时应当由涉案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赔偿;三是作为涉案房屋实际占有人,在因规划、拆迁、国家征收等因素进行补偿时,也是房屋补偿的参与人,自己有权利获取一定比例的补偿款等等。基于上述误区,部分腾房案件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抵触情绪强烈,严重干扰了司法环境。
董巍表示,执行工作必须依靠社会方方面面大力配合与支持。(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