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天津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近日经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全年全面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全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安排部署。
目标:PM2.5下降13%
《方案》明确了今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综合指数、PM2.5和PM10年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8%、13%和8%。同时,根据各区不同气象条件形成各区目标指标清单:滨海新区等4个区PM2.5年均浓度目标为57微克/立方米、河西等8个区为60微克/立方米、北辰等4个区为62微克/立方米。
举措:今年干这些事
《方案》对今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安排,部署5个方面719项重点任务。加强燃煤污染治理。10月底前,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和环城四区35蒸吨及以下、其他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关停公共煤电机组4套、自备煤电机组3套;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和其他区政府所在街镇实现散煤“无煤化”。治理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各类施工项目和工业堆场控尘措施,实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全覆盖;实行各区降尘量月考核排名;深入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治理机动车和船舶污染。实施重型货车和国I、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外环线以内限行;开展重型柴油货车DPF安装;9月底前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加快调整天津港煤炭转运方式,完成天津港散货物流搬迁治理。治理工业企业污染。完成重点行业升级改造治理100项;按照关停取缔一批、转型升级一批、严格监管一批的要求,8月底前对8565家“小散乱污”企业逐一整治到位;实施10个行业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以区为单元的“1+X+Y”治污模式;严格落实“五个一”保障方案和环保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做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
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方案》逐一明确了各项治污减排和监管考核目标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同时,要求执法监管、督察迎检、考核问责等5项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到实处,全面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