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错信他人虚构的项目,被诈骗数万元。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张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张某,男,57岁,大学文化,无职业。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钱某于2014年12月相识。2015年2月,被告人张某谎称某医药公司授权其负责筹备某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等事宜,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让其帮忙联络项目合作方,承诺项目成功后向其支付10万元感谢费。其后,张某以促成该项目需要送礼的虚假理由,骗取被害人8万元。被害人钱某发现被骗后报警,张某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2016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归还被害人涉案赃款共计人民币3000元。同年9月,张某被抓获归案,其所得赃款已挥霍。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人民币77000元。(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