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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16时起天津市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时间:2017-12-04

天津应急管理

  天津北方网讯:经市政府批准,11月30日,天津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从12月1日20时起启动Ⅲ级响应措施。经预测,12月3日午后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

  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请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12月3日16时起终止实施应急响应措施。(“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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