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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老旧住房“查体”“治病”?解读政策内容

时间:2017-04-27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本市印发《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从今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开展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这次改造与以往有什么不同?百姓的居住环境将得到哪些新的改善?本报记者专访了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协调工作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解读政策相关内容。

  本市曾于2012至2015年对中心城区旧楼区进行综合提升改造,此次为何还要再开展三年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这次改造的范围、内容有什么新亮点?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对天津工作提出了‘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安居乐业,尤其是‘安居’问题,是老百姓最基础、最现实的需求。虽然本市也曾对中心城区老旧小区进行过综合提升改造,但近年来在住房问题上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尤其是各省市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轻则财物受损,重则人员伤亡,住房安全问题亟待解决。近年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群众对继续实施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改造,特别是解决居住安全问题,呼声较高,市委市政府决定市区两级财政拿出部分资金,改善老旧住房居住条件,消除安全问题,为群众谋福利。”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协调工作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这次改造的范围主要针对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老旧小区主要指1999年12月31日前建成、房屋及其设施设备老化、建设标准不高的住宅房屋。远年住房特指199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商品房、少量公产房等(含平房)。我们把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统称为‘老旧住房’。”该负责人表示:“在内容上,此次改造要解决老旧住房在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四类功能方面存在的问题,但重点在解决安全问题,守住安全底线。”

  这次改造重点是什么?居民能从改造中感受到哪些变化?

  本市曾在2012―2015年,用了4年时间对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199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2186个小区、6920万平方米进行综合提升改造,重点集中在居住功能方面。在时间设定上,这次改造对纳入改造范围的房屋,设定在上世纪即1999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这一时间节点,与上一轮旧楼区提升改造,设定的时间也是一致的。其中有些小区是本市房改、住房私有化以后建成的商品房,部分小区已经实行了物业管理,但在这次调查过程中发现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安全隐患。

  “此次老旧住房改造重点在解决居住安全问题上,但又包括补足功能短板等需求,最基本的目标就是要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突出重点,补足短板,守住群众居住安全底线的要求。”该负责人说。

  据悉,此次将对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四类功能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消防、电梯、燃气、二次供水、供电、路灯、井盖、甬路、围墙、阳台及外檐、严损房屋11大类、29项、76子项安全问题。同时,为了更好地满足百姓对老旧住房的居住要求,远年住房将在做好安全问题改造的基础上,根据居民自己的意愿和选择,补足楼内下水管道、安装楼道照明等34项功能短板。

  近期改造将进行哪些工作?今年的改造总量有多大?

  “今年本市将承办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露天施工受到一定限制,因此改造工作时间非常紧。”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造价咨询机构招投标工作即将结束,确定造价机构后,将马上启动2017年改造任务工程量核定工作。”

  按照计划,今年中心城区老旧住房改造总量将达到634片区,2426.11万平方米,33.3万户。其中,第一批开工涉及399片区,1334.73万平方米,19.67万户;第二批涉及235片区,1091.38万平方米,13.64万户。

  根据工作进度安排,4月份,各区政府将开展小区宣传动员、清障拆违等工作,确定各区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机构。5月上旬,完成各区今年实际工程量核定,并制作任务清单。6月底前,各区政府将根据工作量,完成改造工程施工招投标,正式实施改造。

  改造资金从哪儿来?还需要居民花钱吗?

  根据初步估算,此次改造在落实资金来源上,各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多次沟通研究,基本确定了包括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专项资金,区级财政资金,产权单位(产权人)自筹资金,市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等三类资金渠道。

  在具体资金安排上,一是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按照原有专项资金渠道解决。二是区级财政和产权单位(产权人)承担上一轮老旧小区出现反复、回潮的项目改造资金。三是其余改造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和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共同承担。产权单位(产权人)一般承担10%,具体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市财政在资金拨付上,将根据各区工程进度情况,按照首期启动、中期推动、验收移交三个阶段,分比例拨付。同时,在确保全市改造标准的基础上,各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改造内容,提高改造标准,但所需资金由各区政府自行承担。

  至于居民是否需要花一部分钱,要根据其房屋产权性质,由各区政府统一组织筹集。

  此次改造涉及了19个市级职能部门参与,由谁负责实施?如何分工?

  这次改造虽然没有成立市级指挥部,但组建了包括19个市级职能部门组成的改造协调工作组,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主要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各职能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和制定各项工作的工作标准、导则,指导推动各区政府做好改造工作;审核年度整治计划,检查、督办、考核各区政府落实改造工作任务。

  该负责人表示,这次改造涉及项目多、任务重、协调难度大,按照“市政府做好顶层设计、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此次改造的实施主体为各区政府。在改造工作中,各区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区级指挥协调机构或指定区属某个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区长为负责人,区属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区政府作为实施和责任主体,要落实改造资金,公开组织工程招标,严格施工管理,合理安排进场秩序,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并落实好后期长效管理机制。

  此次改造投入大、涉及范围广,如何让居民了解政策,集纳意见,顺利实施?

  “老旧住房改造与百姓居住生活密切相关,不仅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项目,更需要广大市民尤其是改造所在小区居民的大力支持、配合。”该负责人表示,在改造中,比如燃气、二次供水、下水管道、阳台等改造需要入户施工,可能会暂时影响居民日常生活;消防、甬路、路灯、井盖、电力、严损房屋等施工,会影响小区交通出行。上一次旧楼提升改造中,因为入户配合等问题,一些小区、部分项目,没能达到改造的目的,希望这次改造广大市民群众尤其是涉及居住安全的群众,能抓住机会,积极配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和提升自身的居住环境。

  “这次改造政府投入很大,为了让每一分钱花在刀刃上,就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监督。建议广大市民在街道统一组织下,推选群众监督员,随时、随地参与改造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特别是涉及改造小区的居民群众,可以通过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把改造中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反映上来,共同把这项服务民生的好事办好、办实。”

  在改造完成后,如何确保效果巩固,形成长效?

  改造后,广大居民群众将住得更安全、更舒适。但如何避免改造成果昙花一现?

  “这次改造我们将认真汲取以前的经验和做法,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责任,实现与产权人主体责任相结合、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与专业接管相结合、与物业接管相结合。充分发挥房屋产权人、区政府、街道、居委会、专业管理单位作用,指导成立社区党支部,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确保社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共同营造常态长效的安全居住环境。”该负责人说。

  在长效管理中,将根据分类管理原则,落实管理服务单位。老旧小区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养管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做好小区日常管理服务;有条件的商品房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市场化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抓好小区日常管理服务,确保这次改造后,所有老旧住房都能有人接、有人管,做到管理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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