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于2016年年底出狱后,不思悔改,再次入室盗窃。该男子自作聪明,误以为自己未被警方察觉,遂回老家歇息准备再回天津继续作案。然而,早有准备的大港警方根据线索,在嫌疑人户籍所在地将其抓获归案。
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大港地区共发生10余起高楼层入室盗窃案件。警方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入室盗窃嫌疑人作案手段相同,均为攀爬阳台撬窗作案,案发地点大多为五层以上的高楼。为尽快把嫌疑人绳之以法,滨海公安大港分局责成刑侦支队以及胜利、板厂路、古林派出所共同侦查系列入室盗窃案件。由于嫌疑人攀爬高层阳台撬窗作案,在作案手段上具有一定特点,大港警方立即对这种犯罪行为曾被警方处理过的人员进行排查。经过比对,四川籍男子张某进入了专案组民警的视线。张某于2015年曾因入室盗窃罪被宁河警方处理,2016年12月出狱。据了解,张某身手矫健,具有较强的攀爬能力。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张某出狱后一直在大港地区活动,再加上所获取的相关证据,确认张某涉嫌案情。
今年2月中旬过后,大港地区此前高发的攀爬阳台入室盗窃案件再也没有发生过。警方推断张某可能于近期回老家暂避风头。3月初,专案组民警来到张某四川老家。据了解,张某在此前的案件中,一般都在夜间作案,白天在网吧、洗浴中心、出租房等地休息。于是,专案组加紧对这类地点盘查,发现3月14日夜间,张某曾用自己的身份证在火车站附近一家宾馆过夜,并且实名购买了一张前往河北省沧州市的火车票。3月15日上午,大港警方根据张某乘车的时间,在候车大厅把张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张某对自己入室盗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张某出狱后找不到一份稳定工作,最后重操旧业。由于被宁河警方处理过,张某把作案地点定为大港。张某夜间作案,白天乘坐不需要身份证的大巴车躲到河北省县市的洗浴中心、小旅馆休息,下午再乘坐大巴车回大港作案。张某交代其在3个月时间内,共作案20余起,涉案金额近6万元,赃款均被他挥霍了。目前,张某已被大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北方网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