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开始,上海自贸区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更为方便快捷的渠道正式开辟―――外籍人才凭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出具的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推荐函》,即可到市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审批时限也将缩短。
这是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新十条”中第一条政策的落地,该政策明确,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出入境管理局已多次对接,积极制定外籍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标准及认定流程,目前已获公安部批准,有望吸引更多优秀的海外人才落地扎根。
即日起,上海自贸区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可向其所在片区管理局提出申请,推荐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具体的人才认定标准包括三类,即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除了世界级、国家级、市级知名奖项获得者外,浦东新区“百人计划”入选者、浦东新区“500首席科学家”计划当选者等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也纳入该类标准;外籍知名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才,结合张江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需求,自贸区内的国家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外商投资研发中等科研机构的负责人均可申请;企业创新创业外籍高层次人才,这类人才主要纳入了自贸区内鼓励发展的不同类型创新创业企业人才,特别是金融、航运、贸易机构、总部型重点企业和“四新”企业,及其他具有特殊专长和高超技能并为上海自贸区紧缺急需的外籍人才。
认定流程则分为四步,一是提出申请,由外籍人才所在单位向其所在片区管理局提交申请及申请材料;二是片区初审,各片区管理局进行初审,初审要对申请对象是否符合认定标准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后报新区人社局审核;三是推荐报送,新区人社局对申请人认定材料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推荐报送至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预审。对市出入境管理局预审通过的申请人出具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推荐函》;四是办理永居,由本人或被委托人凭 《推荐函》 到市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文汇报记者 唐玮婕)